
当事人段某因在沈阳市XX区工地与被害人刘X1发生口角并厮打,持木方将刘X1打伤,经鉴定刘X1右侧第8、9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肢体多处软组织挫擦伤为轻微伤。段某于20XX年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20XX年X月XX日,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沈XX检公诉刑诉(20XX)1XX号起诉书指控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并提起公诉。此时,段某及其家属陷入困境,不知如何应对,案件中证据对段某不利,其面临着较重刑罚的风险。
就在段某一家不知所措时,他们找到了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赵磊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千起刑事案件,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亲办案件无罪、缓刑、不起诉、大幅度减刑成功率高达87.6%,远超同行业。面对段某的案件,赵磊律师深知此类故意伤害案件的关键在于争取从轻处罚情节。他第一时间仔细研究了案件证据,发现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这些都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磊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规则,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按照常规,这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可能会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但赵磊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辩护策略。他在庭审中着重强调段某自愿认罪、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与普通代理可能只是简单陈述事实不同,赵磊律师通过深入分析证据和法律规定,有力地论证了段某应从轻处罚的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磊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认罪认罚,故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虽然段某最终还是被判定有罪并受到刑罚,但赵磊律师的努力为其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大大减轻了段某的刑罚负担。目前此案已判决生效,段某正在服刑,赵磊律师为其争取到的较轻刑罚已成为既定结果,为段某及其家庭带来了相对较好的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