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8日,陈XX接到海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立案通知,顿时感到一阵惶恐。原来,厦门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被指于2013年2月至4月为中国某某进出口公司虚开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陈XX作为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等实际负责人,被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在这关键时刻,陈XX委托了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的苏南彪律师团队。苏南彪律师毕业于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福建尚大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他从业多年,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百件。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经济犯罪案件,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苏南彪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行动。他先是前往看守所会见陈XX,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倾听陈XX的陈述和辩解。之后,他仔细查阅了案件的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阅卷过程中,苏南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该案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一判断,苏南彪律师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进行了缜密的分析和论证。他此前处理过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中,也涉及到追诉时效的问题,当时他通过深入研究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这次,他同样坚信自己的判断。
经过充分的准备,苏南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阐述了该案已过追诉时效的观点和依据。在法律意见书中,他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而该案发生于2013年,到2018年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
检察院在收到法律意见书后,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经过慎重考虑,检察院采纳了苏南彪律师的意见,将案件退回公安。最终,公安作出了撤案处理。
在这个案件中,苏南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陈XX争取到了撤案的结果。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也因此获得了省优秀刑辩律师的荣誉称号,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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