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先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多处骨折且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但他手中证据有限,仅掌握一些基础的医疗票据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并不清楚,在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时也处于劣势。2023年,案件立案后,任先生找到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近百件,尤其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曾任职于财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索赔流程极为熟悉。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收集和赔偿项目计算的重要性,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询问任先生事故经过和工作收入等情况,制定了全面收集证据的初步策略。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杨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在举证期限内,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被告唐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保险公司又提出非医保费用不赔付等抗辩。按照普通代理的做法,可能会在证据准备和应对抗辩上出现疏漏,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但杨福律师凭借对交通事故索赔程序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全面梳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提供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计算建筑行业误工费,成功证明原告从事建筑行业、收入由月发及年底结算组成的特殊性。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他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据理力争,反驳保险公司的观点。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94553.15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赔偿391953.15元,扣除已付18000元,尚需赔偿373953.15元;鉴定费2600元为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由被告唐某承担。虽然此次判决已经为任先生争取到了高额赔偿,但案件仍有未竟之事。后续赔偿款的执行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杨福律师告知任先生,如果保险公司或唐某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将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为任先生保留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确保他能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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