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希望在生前就安排好自己财产的分配,避免身后家人因为遗产问题起纷争,而订立遗嘱就是个常见的办法。不过遗嘱订立可不是随便写几句话就行的,有些情况下还需要见证人在场。那到底遗嘱订立需要多少个见证人在场呢?这里面其实有不少讲究,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说。
一、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不是所有遗嘱都需要见证人的。像自书遗嘱,也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就不需要见证人。但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是需要见证人的。比如老张不识字,他让别人帮忙代写遗嘱,这种代书遗嘱就必须有见证人在场。
二、见证人的数量要求
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老李订立打印遗嘱时,就叫了两个关系较好且符合条件的朋友来做见证人。这两个见证人要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三、见证人的资格条件
不是谁都能当见证人的。根据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比如遗嘱人的债主,就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影响遗嘱的公正性。
四、见证的具体流程
见证人在场见证时,要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为例,代书人写完遗嘱后,两个见证人要和遗嘱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在录音录像遗嘱中,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比如王奶奶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两个见证人对着镜头说出自己的姓名和日期,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五、口头遗嘱的特殊情况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的,而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比如老周在突发疾病生命垂危时,在两个见证人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但后来病情好转,他就应该及时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重新订立遗嘱。
遗嘱订立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遗嘱是否有效的认定问题,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很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遗嘱的有效性,处理后续的争议问题。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在遗嘱相关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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