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雨薇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一直专注于重大疑难刑事、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处理企业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同时对重大商事案件方面也有深入研究和实践。
在这起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林X称被告朱X于2017年10月1日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60万元,签订了《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等文件,借款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月利息为2%。林X举证60万元借款的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转账38笔共计138600元,微信转账5笔共计5500元,其余均为现金方式支付,但关于现金支付部分未提交证据证明。
最初,林X掌握的证据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个人借款抵押合同》《借款确认书》《还款计划书》、支付宝交易记录明细、微信交易记录明细、照片、《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等,试图以此证明朱X与其存在借贷关系。然而,这些证据存在明显问题,如款项支付时间跨度长、数额大小不等,现金支付部分缺乏证据等,有违一般民间借贷常理。而朱X最初缺乏能直接反驳林X主张的有力证据。
胡雨薇律师介入后,指导朱X收集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作为关键证据。转账记录显示,朱X向林X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转账共计339268元,这表明朱X并非如林X所说未还款。聊天记录则反映出部分转账涉及赌债,朱X与林X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样显示关于双方涉赌的内容以及林X对朱X参赌输赢及结算的记录。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林X可能会质疑转账记录是其他经济往来,并非还款;对聊天记录的关联性也可能提出异议,认为不能证明借款是赌债。胡雨薇律师则回应称,转账记录与林X主张的借款事实相互矛盾,若朱X未还款,却有如此大额的转账不符合常理;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涉赌内容和结算情况,足以证明借款可能涉及非法赌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再审认为,依朱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X涉嫌犯罪,林X的起诉应予驳回,撤销(2019)陕011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
胡雨薇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时,采用了全面收集、重点突破的方法论。优先核查当事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以发现与对方主张不符的情况;注重收集能反映案件真实性质的关键证据,如聊天记录;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反驳对方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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