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宜宾,杨X陷入了一场故意伤害案的困境。一审中,法院认定杨X、林X、赵X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判处杨X有期徒刑八年。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杨X及其家属难以接受,于是找到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贾超颖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
贾超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数千件,其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组织卖淫犯罪、开设赌场犯罪等案件上尤为专精,占比约70%,同时在贪污贿赂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面对杨X的案件,他深知责任重大。
贾超颖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后,提出了精准的上诉意见。他指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对本案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而且杨X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行为,所起作用较小。同时,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较轻刑罚。
在整个上诉过程中,贾超颖凭借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入认知,充分了解并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心理状态,与杨X及其家属进行了有效沟通和疏导。他熟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流程和规则,庭审实战经验丰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将自己的观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官。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但杨X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X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上诉策略,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超颖律师也因出色的表现,获得了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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