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2017年张某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大部分房款,实际居住多年,但卖方在2021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以“善意取得”抗辩,案件陷入僵局。周爱荣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她深知此类案件不仅涉及民事合同关系,还关乎物权抵押的合法性。同时,其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中级经济师的资质,让她在处理案件时能从更宏观的经济和管理角度分析问题。她收集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最终,法院认定银行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并适度调减违约金。周爱荣律师推动案件高效解决,从立案到开庭仅约一个月,实现了物权保护与债权追偿双目标。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工期延误、电缆工程另行发包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索赔逾1800万元。周爱荣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凭借其复合型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她分解抗辩,针对原告的六大违约诉请,逐一区分责任归属。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的正当性,并将举证责任有效转移。她精准界定“高估冒算”需主观故意要件,避免被告因结算争议承担惩罚性赔偿。同时,推动法院适用LPR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显著降低被告财务负担。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最初索赔金额。
此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周爱荣律师代理账户提供人王X。原告位某要求王X在借款人杨X无法偿还借款的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指出王X仅提供账户,未参与借款磋商和使用款项,与借款无借贷合意。她还强调出借银行账户行为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有效切割王X与借款事实的关联。最终,法院判决仅由杨X偿还借款本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律师荣获2019年度玄武区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她常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这一理念。在这些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权益,也为处理此类交叉案件提供了核心方法: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有效运用证据,合理制定诉讼策略,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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