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被告人WX伙同他人收取电信诈骗赃款,被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在这起案件中,WX在明知涉案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指使收取诈骗赃款,被民警当场抓获,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核心围绕从轻、从宽情节及量刑展开辩护。
万利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他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WX的一审辩护人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万利律师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这一动作是为了核实WX到案经过、供述稳定性、涉案金额、赃款退缴及被害人损失挽回情况。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WX到案后供述稳定,且涉案赃款已全额追回。通过与警方记录及相关证人证言交叉验证,确认了这些情况的真实性。这一发现为后续提出从轻情节奠定了基础。
万利律师,审查过上千份刑事案卷,经验丰富。在快速阅卷过程中,他仔细对比WX的多份供述,发现其供述内容连贯一致,进一步确认了坦白情节。庭审中,万利律师明确提出:W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涉案赃款已全额追回,未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据此请求法庭对WX从轻、从宽处罚,并依法考量适用缓刑。
万利律师担任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法律专业领域有深入研究。他严格遵循速裁程序要求,在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辩护权的前提下,协助WX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选择,确保辩护意见及时、完整提交法庭。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及万利律师提出的大部分从轻辩护观点,认定W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判处被告人WX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千元,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涉案赃款已发还被害人,未造成额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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