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下旬至X月X日,A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日照市岚山区开设赌场,以“推二八”方式组织赌博20余场次,参赌人员30余人,赌资合计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7万余元。被告人LX作为核心人员,与BX、CX等人以“坐门”方式参与赌博、招揽人员并分成,累计分得抽头5万余元。20XX年X月X日,LX被抓获归案。厉春艳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在执业第X年时遇到此案,她接受被告人LX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L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从严惩处。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且LX有抢劫罪前科,量刑压力极大。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案件,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会见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庭审中,厉春艳律师紧扣罪名定性、地位作用、量刑情节三大核心焦点,精准开展罪轻辩护。在梳理证据链时,她主张LX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特征,其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与核心组织行为,仅参与赌博、辅助招揽人员,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同时明确LX系A某纠集参与,无赌场决策权、管理权,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还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并且指出LX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赌博类犯罪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量刑,请求法庭综合考量。
其长期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对罪名定性、地位作用和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属于高频漏洞。20XX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轻判。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刑期。
长期处理刑事辩护纠纷的观察是,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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