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余件,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在侦查阶段,他能迅速突破,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审判阶段,他能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最终获得缓刑。
高永帅律师核心业务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以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接下来看高永帅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案件类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当事人角色:被告人杨XX的辩护人。
案情简介: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被告人杨XX与其同乡杨XX一起驱车前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其中两张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提供给杨XX联系的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杨XX的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其中已查明的涉诈资金共计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杨XX在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已被冻结,XX银行卡仍在杨XX上线手中的情况下,将XX银行卡密码提供给杨XX,该账户被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共计过帐21900元。被告人杨XX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被告人杨XX因犯抢劫罪、盗窃罪,2017年2月24日被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经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核心诉求:被告人杨XX的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杨XX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件难点:其一,被告人杨XX有犯罪前科,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二,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情节严重,证据看似较为充足;其三,认定杨XX非法获利金额存在争议,证据需要仔细甄别。
律师策略:高永帅律师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发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其依据为被告人杨XX于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每次金额500.5元),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杨XX供述相矛盾。同时,律师提出被告人杨XX具有以下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被告人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杨XX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了积极协助作用;被告人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
案件结果: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杨XX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其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不过,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杨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被告人杨XX违法所得2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本案对同类纠纷具有多方面的参考价值。一是在证据审查方面,律师要仔细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指控要敢于提出异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要充分挖掘并向法庭提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等因素,为被告人进行合理的辩护;四是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律师要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宽处理。
从司法实践意义来看,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他的辩护策略和方法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对于身陷囹圄的个人,还是面临刑事风险的企业,高永帅律师都将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为其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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