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被告在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原告隐私信息并辱骂,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受扰,被告还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权。班兆然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全面固定证据链,依据《民法典》明确原告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证明原告未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权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根据班兆然律师在民商事诉讼的办案经验,遇到此类情况,固定证据是关键,准确适用法律厘清维权边界至关重要。
同居子女抚养权案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子,孩子主要由女方照料,后女方起诉争取抚养权。班兆然律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论证孩子随母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固定男方不利于抚养的行为证据,合理主张抚养费标准与探视权。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混同用工下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者权益追索案中,劳动者入职餐饮岗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加班情况,仲裁被驳回后起诉至法院。班兆然律师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固定劳动关系证据,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主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法院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判令被告支付相应费用。
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身权益。在处理名誉权侵权时,要及时保存网络侵权证据;争取子女抚养权需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准备证据;认定劳动关系要厘清用工主体关系,合理主张权益。
这些案例展示了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对各类法律问题,当事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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