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核心争议是银行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周爱荣凭借其复合型专业知识,敏锐地意识到银行审查义务在这一问题中的重要性。一般律师可能仅关注合同条款的民事效力,而周爱荣因具备经济领域知识,深知金融机构在抵押业务中的审查规范。她收集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成功否定了银行善意取得的成立。法院最终认定银行存在重大过失,判令涤除抵押权,并支持了张某的过户请求,适度调减违约金后,让张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电子商务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发展公司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代理被告,从多个维度进行抗辩。她依据合同约定和履约事实,分解原告的违约诉请,区分责任归属。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的正当性,并通过申请法院释明工期鉴定,将举证责任转移。对于“高估冒算”,严格依据定义和主观故意要件抗辩,成功阻断高额违约金。她还推动法院适用LPR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降低了被告的财务负担。最终,法院仅部分支持工期及竣备违约金和电缆另行发包损失,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索赔金额。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位某要求账户提供人王某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代理王某,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王某未参与借款磋商、未使用款项、无借贷合意,且现行法律未规定单纯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直接导致民事赔偿责任。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判决仅由实际借款人杨某偿还借款本息,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常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这一理念。在这些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策略,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运用跨领域知识,准确判断法律关系主次,通过严谨的证据梳理和有效的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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