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X与张X本是朋友,2015年4月30日,张X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杜X借款6万元。杜X通过妻子张XX的银行卡向张X转账49,000元,并通过银行卡取现给付了11,000元,张X同日出具借条,约定2015年5月20日之前归还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张X并未按约还款,杜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杜X委托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施政律师,自2016年起开启了这场民间借贷纠纷的维权之路。
施政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他已处理过500+各类案件,对该领域的行业规则、证据特点和裁判口径有着深入理解。在接手杜X的案件后,他深知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的重要性。施政律师指导杜X收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2015年4月30日由张X出具的借条、同日的中国XX银行自动柜员机客户凭单、杜X妻子张XX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以及杜X的结婚证复印件。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借款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张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施政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向法庭阐述了杜X的诉求。他指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张X未按约归还借款显属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双方借款未约定利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杜X要求张X支付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归还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是合理合法的。
最终,法院经对杜X提供的证据和所述事实进行核对,确认了杜X所述事实为本案基本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杜X借款6万元,并偿付以该借款为本金,从2015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张X负担。
施政律师在这场案件中,展现了他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他不仅帮助杜X成功追回应得款项,也维护了普通公民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凭借这样出色的表现,施政律师成为了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的知名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还多次被邀请作为上海飞马旅园区特邀律师讲师,为行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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