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9月,襄阳市襄城区发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XX是本地居民,被告宋XX同样居住在襄阳市。最初,在20XX年,被告宋XX向原告王XX提出借款50万元,王XX于当年分三次将款项交付给宋XX,宋XX也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利息。然而,此后被告经常拖欠利息,双方多次对账核算,截至20XX年9月21日,被告仍欠原告50万本金及41万利息,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李梦月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在原告委托律所后介入此案。接手案件后,李梦月律师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仔细审查被告出具的借条和欠条。作为法学本科出身的她,多年来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此类债权债务案件。早在20XX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在纷繁的借款明细中抽丝剥茧。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作为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李梦月律师,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条文来主张权利。她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受到保护,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借款合同违约所产生的直接损失,但被告应按照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XX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以5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4.8%计算),驳回了原告关于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
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案件时,李梦月律师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对借贷凭证进行细致审查和梳理,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利息欠条等,以此还原借款事实和经过,再依据法律规定确定合理的主张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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