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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某甲面临着一场婚姻的困局。他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育有一子某丙。但婚后因性格差异,两人争吵不断,自2012年2月起便开始分居。某甲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于是找到了在上海嘉定区执业多年的盛春龙律师。盛春龙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在当地小有名气。
某甲向法院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被告某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麻烦在哪儿?关键在于要举证感情不和以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指导某甲收集各方面证据。对于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在收集分居证据方面,盛律师让某甲提供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离婚案件中,根据婚姻X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实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可判离。
案件结束后,某甲顺利开启了新的生活。盛春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他解决了婚姻难题。在上海嘉定区,盛春龙律师依然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帮助更多人解决类似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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