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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X月XX日,原告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郭某某、郭XX、某卫生用品厂签订承包合同,被告承租某村老学校用于经营,年租金3100元,租期至2020年X月XX日。合同到期后被告未腾房,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腾空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为何专注民商租赁纠纷?
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张书雯,在累计承办逾百件案件的过程中,逐渐发现民商租赁纠纷这类案件涉及众多细节和法律规定。在她看来,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合同条款的解读,还关乎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和生活状况。正是这种复杂性吸引着她不断深耕,希望为当事人找到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调解策略的形成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采取对抗式诉讼策略。她在处理过众多民商案件的经验基础上,深知调解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她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查看合同签订的时间、租金约定、租期等关键信息,结合过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制定了与原告充分沟通协商的策略。
在与原告方沟通时,张书雯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表达,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她强调调解结案对双方都有利,既可以避免强制执行对被告经营的不利影响,也能让原告尽快收回房屋。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某卫生用品厂于2022年X月X日前无偿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原告,仅需负担25元诉讼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后,张书雯进一步完善了民商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策略和应对方法。她的经验启示同行,在处理民商纠纷时,应注重沟通协商,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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