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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侯浩亮律师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刘X与被告翟X是朋友关系,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金额达115万余元,借款未归还,原告遂诉请被告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律师费,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则辩称案涉资金并非借款,而是赌资,借款金额与事实不符。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原告代理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侯浩亮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精准抗辩款项性质,围绕借条、银行交易流水、报警回执、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及庭审笔录等证据,逐一核查款项往来时间、金额、用途及双方关系,重点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合法、真实。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认为,案涉款项往来频繁、大额且时间异常,原告仅提供部分借条与主张金额差距较大,在对方未还款情况下持续转款不符合常理;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款项不排除归还前期借款可能;结合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案涉款项存在涉赌资可能,原告主张的借贷事实依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侯浩亮律师长期认为,民间借贷中,款项性质的认定是关键,借条等证据虽然重要,但不能仅凭借条就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更要注意审查资金的来源、用途等情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明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同时,要注意避免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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