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是多人共同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重大假药刑事案件,涉案链条覆盖采购、分销、零售全环节。最初,被告A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行为证据较为明显,如被告A通过线上社交渠道进购并售卖药品,构建线上销售网络等,公诉机关掌握了其销售金额等证据。然而,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定从轻事由等关键证据存在缺失。
冯剑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仔细查阅全案卷宗证据,结合案件法律适用规则,针对当事人涉案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一方面,挖掘各被告人的法定从轻情节,如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等。另一方面,明确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地位,厘清主从犯罪责划分。此外,还指导当事人完成违法所得退缴、涉案药品处置、公益道歉履行等全部义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冯剑律师指出被告A虽为首要涉案人员,但存在立功等从轻情节,且全案人员都有自愿认罪认罚、如实坦白等表现。对方可能会以涉案金额巨大为由,强调应从重处罚。对此,冯剑律师回应称,虽然涉案金额大,但各被告人都积极采取了弥补措施,应综合考虑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最终,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采纳了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涉案人员按要求履行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违禁药品无害化处置费用,全案已退缴、追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全部扣押涉案药品、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处置。
冯剑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首先精准把握相关罪名立法要义,明确区分入罪标准和情节加重边界;其次,全面挖掘法定从轻情节,围绕司法量刑指导规则进行论证;最后,兼顾刑事和公益诉讼双重法律风险,指导当事人履行各项义务,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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