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民交叉案件的定性辩护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未将租赁设备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设备租赁、使用及转移的完整过程。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检察院维持决定。此案例体现了辩护人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专业能力。
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公安机关查明万X提供银行卡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数额较大且获利。辩护人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且为初犯、偶犯。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人持续跟进,提出量刑建议并获检法两院采纳,最终万X被判处缓刑。此案例凸显了辩护人在罪名竞合案件批捕阶段有效阻击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有利条件的作用。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
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其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偷越国境。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指出其与以非法就业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危害性不同。梳理从宽情节,如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前科且行为已过多年未再犯。结合“慎押、慎捕、慎诉”司法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例体现了辩护人在认罪认罚框架下,结合案件情节和刑事政策进行有效量刑协商的能力。
李鉴春律师在刑事实务中,通过对罪名定性的精准把握和量刑博弈的有效策略,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