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单某某从2015年起就在自家雇人进行炒面加工生产。为了让炒面更劲道、口感更好,他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公诉机关根据他每天生产炒面约1500斤,每斤售价1元,认定他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某某认可自己的罪名,但他觉得涉案金额的认定有问题,于是委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为自己辩护。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卷材料,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他提出,单某某向面粉供应商赵XX的汇款里,包含了购买食用油的款项以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这些金额应该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只有单某某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印证;而且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简单推算。
最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某某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单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本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在刘刚律师的成功辩护下,大大降低了。
这件事给普通人提了个醒: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重视证据。在生产经营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不幸卷入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会从专业角度为你找出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刘刚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单某某降低了涉案金额和刑期。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多年的执业生涯让他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在面对单某某的案件时,他能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有效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