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XX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许XX与内蒙古XX福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因定金合同产生纠纷。许XX交付50万诚意金获得XX福城A类金卡会员卡,后因商铺未建成要求返还诚意金及利息。XX公司对利息起算时间和利率有异议,且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利息计算方式。
刘昊东律师于案件上诉阶段接受许XX委托。刘昊东律师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这与本案定金合同纠纷的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刘昊东律师首先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他发现合同中明确约定“认购后如想放弃会员资格其所缴纳的诚意金将于交款6个月后由XX福城按规定连本带息(月利息1%的利息)给予退还”。因为发现合同中有明确的付息约定,所以刘昊东律师确定以此为关键依据来主张利息。之后,为证明许XX一直向XX公司主张权利,刘昊东律师收集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他在众多案件中坚持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
最终,法院认为XX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于交款6个月后即20XX年X月XX日退还许XX诚意金,并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法院维持一审部分判决,变更利息计算方式,驳回许XX其他诉讼请求。刘昊东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充分阐述观点。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