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了,打算好聚好散,自愿离婚,心里想着去趟民政局,一天就能把事儿办了,恢复自由身。可现实真有这么简单吗?自愿离婚一天到底能不能办完,这事儿困扰着不少想离婚的人。接下来咱们就详细唠唠这个事儿。
一、自愿离婚的法定程序
自愿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得走法定程序。首先得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然后两人得一起去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就进入冷静期了。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自愿离婚,他们签好离婚协议,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他们就开始等待冷静期。
二、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说明,有了这个三十天的冷静期,自愿离婚一天肯定办不完。
三、冷静期后办理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带着相关材料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的材料一般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比如前面说的小张和小李,冷静期过了,他们得带着材料再去一趟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没问题,才能拿到离婚证。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在冷静期内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突然不同意离婚了,或者双方对离婚协议里的内容又有了新的争议,那就得重新协商或者走诉讼离婚的程序。诉讼离婚就更复杂了,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一系列程序。
自愿离婚办完手续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执行不顺利,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遇到的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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