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是,2017年4月底,他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和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得投资款161万元。后来在被害人多次催讨下,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此外,他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周X及其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担任辩护人。贾琦律师接手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之后,贾律师提出了专业的辩护观点。
首先,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其次,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最后,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基于这些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最终,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个醒:在涉及合同事务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明确合同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幸遭遇类似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本案中,贾琦律师成功为周X大幅降低了刑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琦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刑事辩护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本案中精准识别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找准了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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