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遇到各类民商事与刑事辩护纠纷的当事人,都会面临维权无门、不知如何下手的困境,而丁子宸律师律师的出现,总能为他们带来希望。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她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用专业能力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王X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他被“兼职办卡、日结500元”的虚假招聘信息所诱骗,出售了本人及同学的5张银行卡。而这些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涉案流水高达320万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将此案移送起诉,王X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一旦罪名成立,他的人生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可能失去顺利就业的机会,还会留下犯罪记录。
丁子宸律师接受这个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王X是否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观故意,这是帮信罪构成的关键要素;二是案件证据的合法性以及王X的行为是否对网络犯罪起到了实质性的帮助作用,这其中存在着证据被排除以及王X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潜在风险。
随后,丁子宸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严谨而有效的处理措施。在核心辩护方面,他调取了王X的求职记录、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等证据,以此证明王X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被“高薪兼职”诱骗,根本不知道所出售的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犯罪,不具备帮信罪的主观故意。在证据排除方面,他发现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存在诱供、指供情形,便及时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庭申请排除该非法供述。同时,他还提交了王X未参与网络诈骗、未获取大额违法所得(仅获利2500元)、未接触上游犯罪人员的证据,有力地论证了王X的行为未对网络犯罪起到实质性帮助作用。此外,他结合最高检“对青少年、应届毕业生涉两卡案件坚持慎诉、少诉”的指导意见,提交王X的毕业证、无犯罪前科证明,论证王X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王X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以“王X主观不明知,不构成帮信罪”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王X得以顺利就业,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他的人生避免了因一次受骗而陷入困境。
丁子宸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与公平。这份能力源于他长期在实务中的打磨,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1件,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此外,他还长期专注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为山东本地多家制造、商贸企业提供专项合规法律服务,协助搭建内控体系、排查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合法经营;同时,他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还受邀参与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分享实务经验,助力区域刑事辩护专业能力提升。他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了当事人的长期信任,是一位靠谱稳妥、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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