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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案件,是劳务受害与定作人选任过错竞合纠纷。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担责。C称自己尽到注意义务,是原告违规操作。
于律师代理此案,首先精准抗辩,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操作不当,成功将原告责任比例提至45%,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接着积极促成和解方案,建议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然后针对原告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申请重新鉴定,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约17.8万元损失。最后明确C与施工方B是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C不应担连带责任。最终房主C虽垫付了20,400元,但避免了可能的数万元赔偿,且原告承诺放弃后续追索,纠纷终结。
另一起案件则完全不同,是劳动报酬纠纷。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经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于律师代理此案,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该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元。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于彩霞律师面对不同纠纷情况,判断逻辑清晰。证据充分的案件走诉讼,证据薄弱的先谈判。在劳务受害案中,证据相对清晰,就通过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利益;在劳动报酬纠纷中,通过调解高效化解争议,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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