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肢体三级残疾的原告,拿着家暴受伤的病历,却面临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的困境。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是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服务,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
这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双方再婚家庭矛盾不断,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报警并住院治疗。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却当庭否认家暴过错,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费用,还要求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但缺失能明确证明家暴与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的完整证据链。高晗律师介入后,提交了完整的证据,包括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被告质证称派出所调解已互不追责,不应再承担责任。高晗律师回应行政调解与民事索赔是不同法律关系,不影响原告主张赔偿。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用证据说明款项去向,有力反驳了被告。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高晗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收集证据,明确法律责任,对对方的抗辩进行针对性回应,确保证据能有力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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