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在2023年10月建立恋爱关系,2025年12月结束恋爱。恋爱期间,双方有频繁转账、使用情侣小荷包、互赠礼物和共同消费等行为。男方以结婚目的转账及赠金饰,因女方原因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且女方曾承诺返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款项及金饰折价共9千余元并承担诉讼费。这种诉讼一旦败诉,女方将面临财产损失。此时,女方委托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执业11年的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代理此案。
李珂律师法学本科出身,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在案件初期,他围绕核心争议焦点,明确案涉款项与财物是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及共同消费,并非附条件赠与或彩礼。李珂律师曾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这使他在法律运用和证据整理上更加严谨。他高效梳理并提交了女方为男方购置物品、共同出游消费等证据,证明双方互有经济往来,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庭审质证环节,男方提交了私自录制、内容不完整的视频证据,试图证明女方有返还的自认。李珂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提出严谨的质证意见,否定了该证据的效力。他曾承办过大量婚姻家庭类案件,对于此类证据的认定有深刻的理解,能够精准地指出证据的瑕疵,让法官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在构建抗辩逻辑方面,李珂律师结合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主张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无法定撤销情形,恋爱结婚期待具有不确定性,分手风险应由双方自行承担。他的这一主张是基于其丰富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上千余件成功案例,能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结合点,构建出有力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案涉转账及财物均属恋爱期间无偿赠与与共同消费,无附条件赠与约定,男方主张的返还合意证据不足,赠与完成后不得撤销,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李珂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为女方免除了返还义务。李珂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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