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性从犯,奠定轻判基础
2017年7月至9月,杨X、杨XX、龚X三人用透视麻将诈骗24000元,9月22日被当场抓获。公诉机关指控龚X诈骗罪并建议判有期徒刑。在此严峻形势下,刘波律师凭借法学本科学历和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经过详细阅卷和庭审分析,指出龚X仅参与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据刑法规定,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一精准定性为后续争取轻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毕竟,自2014年起即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刘波律师深知准确把握犯罪角色对于量刑的关键影响。
厘清款项,降低涉案关联
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刘波律师对此提出有力质证。他凭借多年处理刑事案件积累的敏锐洞察力,指出龚X收到的7000元是杨X归还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赃款。这种对款项性质的精准厘清,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与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常年担任刑辩委员会委员,让他在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局面。
举证退赃,展现悔罪态度
为证明龚X有悔罪表现,刘波律师当庭出示收条,证实案发后龚X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应视作退赃行为。这一关键证据的出示,直接证明了被告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就像曾在多起案件中为嫌疑人进行答疑和认罪认罚辩护一样,刘波律师深知在量刑时悔罪表现的重要性,通过有力举证为当事人争取宽大处理。
强调情节,争取从轻处罚
刘波律师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结合其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以及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他精准地抓住了这些有利于当事人的因素,并向法庭提出请求。最终,蓬溪县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其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将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调整为单处罚金10000元,龚X成功免予牢狱之灾。
实操建议:
1.律师接手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详细阅卷,不放过任何细节,像刘波律师一样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证据和事实。
2.对于指控的款项,仔细审查其性质,找出关键证据证明款项与犯罪行为无关。
3.及时收集被告人的悔罪证据,如退赃凭证等,在庭审中有力展现被告人的积极态度。
4.强调被告人的初犯、偶犯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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