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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东莞,被告人A身为工地监工,利用工作便利,在数月内多次秘密窃取厂区电缆并变卖获利。既遂金额近万元,未遂金额数千元,总计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检方主张其应按盗窃罪进行相应处罚,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对其准确量刑。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在广东东莞执业,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其扎实的刑事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精准把握盗窃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量刑关键,匹配本案对专业刑事辩护的需求。
李晖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将目光锁定在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上。这些笔录形成于侦查过程中,以书面形式记录了被告人的供述内容。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始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同时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在比对过程中,他发现了笔录中存在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疑点成为了辩护的重要突破口。
在进一步审查中,李晖律师申请对部分证据进行重新核实,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他还提交了被告人A坦白、部分犯罪未遂、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预缴罚金、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晖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坦白、未遂、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在结案前,李晖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整个辩护过程和观点进行了总结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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