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先生是吉林省的一位创业者,一直想找个靠谱的品牌代理来发展事业。2021年7月5日,他与无锡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成为“熊”品牌在吉林省蛟河市的代理商。根据协议,他要向公司缴纳8万元服务费和2000元管理费,公司则需为他提供店铺评估、装修设计、产品制作技术培训等一系列服务,还承诺在他开业30日内投放2万元线上宣传费用。
签完协议后,兰先生按约定支付了费用。2021年8月11日,他又向公司转账支付了30333.8元货款和12222元包材费。可公司却没有按照约定发货和履行义务。于是,在2021年9月8日和9月16日,双方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
9月8日的《补充协议》要求公司在接到兰先生通知2日内,向指定抖音账号充值2万元门店宣传推广费,分30天4次,每次5000元,每星期一次,并且要在9月10日前发出兰先生8月10日所定的物料和包材。
然而,公司还是没能履行承诺。9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公司要在9月18日前发出未发的物料,若未按时发出,需无条件退还8万元加盟费;若按时发出,兰先生则不再要求退回加盟费。同时,公司要退还兰先生1万元包材订货款、2万元线上推广费,并支付2万元补偿款,共计5万元,需在9月21日前打入兰先生账户。
但截至约定时间,公司既没有发出全部货物,还有2234元的货物未发,也没有退还5万元款项。兰先生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将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被告无锡某管理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兰先生与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补充协议》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兰先生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可公司却未按《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退还三笔款项,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兰先生包材订货款1万元、线上推广费2万元,支付补偿款2万元,以及偿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此外,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公告费也都由公司负担。
这个案子由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钱飞律师代理。钱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案件。他服务于无锡地区,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陷入不利的境地。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钱飞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充分发挥了他的专业能力。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合同纠纷案件的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在准备诉讼材料时,他细致地梳理了兰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每一笔款项往来和协议约定,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因为他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够在复杂的合同关系中找到突破口,帮助兰先生维护了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胜诉,也充分体现了钱飞律师的专业价值和职业素养。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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