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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支付80余万元首付款,还签订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然而,开发商以房产抵押给银行,迟迟不与原告签订正式合同,拖延长达一年之久。原告多次要求退款,开发商却以走流程为由,且不能保证退款时间,可能长达一年。原告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律师起诉,此时原告对案件的解决时间和结果充满担忧。
这份棘手的案件交到了来自福建厦门的王伟栋律师手中。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他仔细分析案件后认为,从整个案件事实及相应证据来看,原告要求退款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案最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能够胜诉,而在于何时能够返还首付款。
由于本案是在疫情期间委托,且原告急于退款购买其他楼盘的房产,王伟栋律师决定第一时间立案,并催促诉前调解尽快进行。同时,考虑到对方是房地产开发商,名下账户必定有相应资金或者之后也会用来收取其他购房者的购房款,王伟栋律师在调解阶段便威胁对方如果不同意还款将冻结对方账户。
最终,案件取得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最初委托人认为案件从一审、二审及执行可能要花费大半年的时间,王伟栋律师虽未向委托人承诺何时能收到退款,但保证会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并保持沟通。最终,本案从正式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五天时间。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王伟栋律师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立案、催促立案庭尽快分配调解法官、调解方案最终确定均与委托人保持沟通,让委托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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