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伟律师是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合伙人,自2015年执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案件就有100余件,还成功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先说李XX这起案件。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同年7月,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了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可李XX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
2024年8月28日,案件在曲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李XX对指控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不过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意见,最终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违法所得2000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再看王X故意杀人案。王X因2016年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他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王X无法继续实施伤害后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2025年9月5日,案件开庭审理。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王X对指控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孔伟律师提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无不良影响,且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法院最终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其系未遂、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如果你不幸卷入刑事纠纷,一定要及时自首,积极配合调查,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争取谅解,同时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这两起案件中,孔伟律师凭借自己12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打下的基础),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情节和法律依据。对于李XX案,虽然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为其争取到了其他从轻处罚;对于王X案,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正是由于孔伟律师在执业的这些年里,办理了众多类似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在这两起案件中精准地为当事人辩护,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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