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与河南某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戴X签订《投资协议》,投入30万元与公司共同购置口罩机设备,本期望按约每日分取30%利润。然而,公司机器设备仅短暂生产便基本停产,且未按约定分配利润。这使得李X不仅未能获得预期收益,连本金也面临损失风险,其投资目的完全落空。在这样的困境下,李X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自此开启了为李X维权之路。
在案件起诉阶段,韩蕊律师凭借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深入剖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她基于对企业运营和合同法规的了解,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明确指出协议中关于投资、生产、利润分配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她以法律的严谨性,论证公司未按约分配利润且无法证明亏损情况的违约事实,为起诉做好充分的准备。她从协议签订的真实意图出发,结合实际履行情况,撰写了有理有据的起诉状,精准地向法院阐述李X的诉求。
案件进入一审审理过程,韩蕊律师展现出专业的庭审应变能力。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积累的庭审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用法律条文支撑观点。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在法庭辩论环节,她有力地反驳了公司关于受疫情、政策等因素影响属于不可抗力无需全额返还投资款的主张。她指出,即使存在客观因素,但公司未按约分配利润且未能提供充分亏损证据的行为,已构成对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违背,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阶段,面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对方的再次抗辩,韩蕊律师保持高度的专注。她综合前一阶段的案件情况,再次梳理证据链条,对关键证据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解读。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时培养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让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细节。她在二审庭审中进一步强调一审判决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巩固了一审的胜利成果。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某公司返还李X50%投资款及利润,戴X承担连带责任。韩蕊律师多年来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曾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有利结果,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上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秉持着“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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