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第三天,张老板才意识到事情比想象中严重。他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最近公司陷入了一场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现在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张老板就是房主C,他觉得自己这下麻烦大了。
张老板一开始自己找对方协商,试图解释情况,可对方根本不听。他又咨询了一些朋友,朋友也只是给他一些宽泛的建议,并没有实际的帮助。网上查资料也让他越看越迷糊,那些法律条文他根本看不懂。他遇到的障碍是,原告那边态度强硬,坚持认为他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他自己尝试的这些办法都失败了,心里别提多焦虑了。
后来,张老板经人介绍找到了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接手后,首先仔细研究了所有的证据材料。她发现原告擅自改变了工作内容,从铲墙改成了砸墙,而且自身操作也不当。于彩霞律师抓住这些要点,在法庭上精准抗辩。通过举证这些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张老板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接着,于彩霞律师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当时张老板已经垫付了20,400元,还可能需承担赔偿。于彩霞律师建议张老板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张老板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然后,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张老板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于彩霞律师还明确指出张老板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仅判令张老板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经过于彩霞律师的努力,案件结果大大超出了张老板最初的预期。原本他以为自己要承担巨额赔偿,结果不仅责任比例降低,还不用再额外掏钱,彻底终结了本案纠纷。结案后,张老板把公司的合同模板全部换了一遍,还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规范的培训,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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