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作为商业活动与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纽带,其背后潜藏着各种利益纠葛与法律风险。潘登律师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超300件案件,在合同领域深耕细作,处理过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这使得他在应对各类合同纠纷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
在那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肖XX等五人作为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就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与被告深圳市XX公司产生争议。被告提出多项抗辩,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等。潘登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有条不紊地展开应对。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同时,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
在应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时,潘登律师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他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并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潘登律师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虽然认定的货款金额较原告主张有所减少,但远低于被告主张的已付清状态,还支持了原告的违约金请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这一结果的取得,与潘登律师多年来在合同领域的深耕密不可分,他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熟悉程度,使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出有效的诉讼策略。
另一起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纠纷中,原告颜X与被告杭州XX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后,被告迟迟未按约定数量提供设备。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以被告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返还款项,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一案件体现了潘登律师在处理合同履行纠纷时,能够准确抓住关键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案件,原告杭州XX物流中心XX交易市场XX食品商行与被告刘某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但未签订书面合同。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货运送货记录,并指导原告进行取证,明确双方的货款金额。根据前期整理的证据,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组织诉前调解,确认了货款金额,被告分期履行。这充分展示了潘登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时的灵活性和专业性,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能通过收集其他证据为当事人维护权益。
潘登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证据收集、主体资格确认,还是激烈的庭审辩论,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应对自如,成为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中的可靠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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