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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汤X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本人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40.8万余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在这样的指控下,汤X面临着严峻的刑罚。此时,案件被交到了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张琪律师手中。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案情。他发现,虽然汤X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但存在多项从宽量刑情节。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方面,提出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张琪律师指出,汤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其作用相对较小。并且,汤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积极退赃,这些都表明他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较小。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汤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原本可能面临较重刑罚的汤X,在张琪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处罚和缓刑的机会,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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