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背景
2025年2月,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把钱借给了瞿X。之后,瞿X先出具了一份《借条》,又于2月19日出具了更详细的《借款承诺书》,约定2025年4月15日还款,若逾期还款,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法律手段追债,借款人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然而,还款期限到了,瞿X只还了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没给。张X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黄明律师代理起诉瞿X。
二、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
双方主张:张X方依据《借款承诺书》及银行转账、还款记录,认为瞿X剩余本金为8.4万元,应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瞿X未到庭,但书面答辩可能对本金及利息计算有异议。
法院查明:法院通过张X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还款记录,确认瞿X借款12万元,已还3.6万元,剩余本金8.4万元。
法院认定:法院认可张X的主张,确认剩余本金为8.4万元,并按照《借款承诺书》约定,判决瞿X自2025年4月16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焦点二:《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双方主张:张X方认为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瞿X应承担律师费。瞿X书面答辩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称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
法院查明:张X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律师费已实际发生。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督促债务人诚信履约、弥补守约方维权成本的功能,应属有效,判决瞿X承担张X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
三、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张X方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瞿X向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承担张X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瞿X承担。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借钱出去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大额借贷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计算方式、违约后果等重要内容。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保留好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借款事实。
结尾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张X凭借完备的书面证据和黄明律师的专业代理,成功追回了借款本金、利息和律师费,最大程度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执业虽从2023年开始,但至今已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曾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还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拥有“三师合一”知识体系。在本案中,他精准识别证据优势,通过有效组织与呈现使证据证明力充分发挥,专业设计诉请并灵活应变,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律师费承担约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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