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覃X与被告吕X本是贵州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股东。2018年x月,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约定覃X转让50%公司股权,并对2018年x月前公司项目利润按50%比例分配。之后,覃X以织某县供电局项目利润分配争议为由起诉吕X,要求支付款项156万余元,庭审中变更为127万余元。被告方就项目收支、利润核算、分配比例等提出抗辩,认为原告主张金额无事实依据。被告吕X委托李光伟律师参与本案重审程序,律师介入后,立即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明确双方的分歧所在。
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占比约60%。他曾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这些背景使得他在审查此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处理该股权转让纠纷时,他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在法院工作时积累的专业知识,从项目实际收支、税费抵扣、已付金额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所以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仔细比对项目缴税明细、付款凭证、结算沟通记录等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案涉项目已收工程款1273万余元,被告曾向原告发送结算文档,原告对支出无异议仅对分配比例有争议。因被告无法提供单独项目财务明细导致审计不能,李光伟律师在开庭前,针对原告审计申请,结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抗辩。最终,法院结合结算文档、项目收支及双方约定作出判决,虽认定案涉利润应按50%比例分配,但采纳了被告关于项目税费、垫付费用、已付款项等核心抗辩意见,判决被告仅需支付原告114万余元,较原告诉请的127万余元大幅减少,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李光伟律师处理此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精准梳理核心争议,再从项目实际收支、税费抵扣、已付金额等多方面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的方法。他会明确核算节点与扣减依据,充分举证质证,还原项目实际运营成本与结算情况。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典型客户包括多家房开企业、建筑公司等。通过扎实分析证据、精准研判法律,他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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