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XX公司是专业从事园艺植物销售的企业,2023年11月与被告万X达成口头买卖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合作期间,双方通过微信沟通供货细节、核对账目。截至2025年X月XX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6594元,经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拖延推诿。无奈之下,原告公司委托云南匠诚律师团队维权,面临着无书面合同难以认定买卖关系的不利局面。
来自云南昆明的杨艳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十八年,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她带领团队接手案件后,没有被困难吓倒。案件初期,杨艳律师仔细了解交易全过程,针对无书面买卖合同的特点,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对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固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欠款金额,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有效规避了“无书面合同难以认定买卖关系”的法律风险。
在确定诉讼请求时,杨艳律师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合理的主张资金使用费,既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公司财产权益,又确保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庭审中,她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清晰阐述代理意见,有力支持原告诉讼主张。
针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杨艳律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办理公告送达、财产保全等相关手续,及时推进案件审理进程,避免案件拖延。同时,合理规划诉讼策略,精准主张费用由被告承担,有效降低了原告公司的维权成本。
最终,人民法院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杨艳律师团队提交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万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及相关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432元、保全费1303元,由被告万X负担;驳回原告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杨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原告公司在逆境中实现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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