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法庭上,一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庭审正在紧张进行。被告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面临刑事指控,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此时,一位沉稳的律师站在辩护席上,他就是李鉴春律师。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他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游刃有余。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和调取相关材料,重建客观事实,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及时间节点。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他还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这体现了他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善于厘清法律边界,通过证据分析论证主观意图的能力。
另一起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李鉴春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他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案展现了他在不同阶段精准把握案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能力。
李鉴春认为,律师的职责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提供着有力的法律支持,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这份职业的理解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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