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司法的舞台上,每一起案件都像是一场复杂的棋局,证据就是棋手手中的棋子,稍有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面对错综复杂的证据链和变幻莫测的法律程序,如何在迷雾中找到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是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重大挑战。
李学清,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在刑事实务领域已经深耕了三十余年,其中从事律师职业也有10余年。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丰富的实务阅历让他熟知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成为了证据攻防的专家。
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时,李学清展现出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迅速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他凭借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在这个过程中,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李学清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同时,他还能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人权,也节约司法资源。
李学清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团队“战略中枢”,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作为中坚力量,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则运用法律科技与大数据工具,为团队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
除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表现,李学清还担任了多个社会职务。他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宾川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还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同时也是多个检察院的法律型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
李学清秉持着“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成为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未来的刑事实务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凭借专业能力和职业信念,为更多当事人带来公正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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