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达五年的交通事故保险纠纷案件中,朱XX受雇于某保洁公司负责清扫马路,保洁公司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朱XX清扫马路时被张XX驾驶的摩托车碰撞住院。朱XX先以张XX、某保洁公司、某环卫管理处为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撤回对保洁公司和环卫管理处的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张XX承担各项赔偿一百三十余万元。因张XX无履行能力,朱XX又以保洁公司和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赔偿诉讼,一审以“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后中院维持原判。朱XX向省高院申请裁定,中院发回一审重审,一审判令保洁公司承担四万余元,朱XX不服上诉,上诉期间朱XX死亡,原告变更为其法定继承人路某某等人,中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15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委托刘磊律师后,刘磊律师首先仔细查阅了从一审到二审的全部卷宗材料,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庭审记录、各方提交的证据等。
刘磊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已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上亿损失。他还是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兰州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成员。这些丰富的执业经历使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保险纠纷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他凭借多年为企业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对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同时,他长期坚持诚诚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办案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反复比对和核实。
经过刘磊律师的努力,省高院裁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刘磊律师在开庭前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朱XX死亡与事故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的专业鉴定报告。最终,省高院再审改判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某保洁公司向路某某等人赔偿三十余万元。这一结果解决了案件中的核心问题,即附带民事诉讼中撤回对部分当事人起诉后能否另行起诉,以及受害人死亡后赔偿标准和因果关系的界定问题。
刘磊律师处理此类保险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深入地查阅案件卷宗,固定核心证据,再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细致解读,同时注重对关键事实的因果关系进行专业鉴定。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保险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他曾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规法律顾问,为企业处理诉讼及非诉业务,还为两家省级保险公司长期提供法律服务,在财产保险合同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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