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健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曾担任雀集团法务负责人,之后又成为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这段独特的经历,让他兼具司法机关思维与企业合规实务经验,能精准拿捏案件辩护突破口。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尤为典型。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要求提供银行账户、手机用于收款、转账并协助取现,涉案资金达365000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若一审判决前能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
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精准论证刘X的从犯地位,指出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此意见并从轻处罚。同时,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强调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此外,律师积极推动家属在判决前向被害人退赔5万元,虽未覆盖全部损失,但配合其他情节满足了缓刑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还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避免了实刑羁押。
除了这起案件,陈健律师还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在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先后在缅甸两个诈骗窝点实施诈骗,累计时长18个月。陈健律师提出自首、从犯、胁从犯等辩护意见。虽胁从犯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涉案赌资92800元。陈健律师提出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全面采纳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健律师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他从案件证据链条深挖辩护要点,用专业与耐心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在处理案件时,他如实告知当事人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未来,陈健律师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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