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贝贝律师自大学毕业后就投身于律师行业,至今已深耕法律领域八年之久。在这八年里,她承办了约400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和全程办案能力。她性格内敛沉稳,虽不善言辞表达,但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用心投入、细致打磨,注重细节与逻辑。
施贝贝律师常年在基层办理合同、婚姻等案件,沟通细致耐心。她拥有初级社工证,这不仅体现了她的专业素养,更让她在处理案件时多了一份人文关怀。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她不仅仅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更会考虑到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和家庭状况。
在施贝贝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几起案件尤为典型。在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中,原告陆XX以被告龚XX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被告龚XX不同意离婚,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把握证明标准,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未能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同时,她在庭审中强调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并解释了双方分居的原因,强调了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她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离婚诉求未获支持的情况下,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法院判决不离婚,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还有一起债权债务案件,原告赵XX主张被告孙XX向其借款共计40万元,仅有孙XX亲笔出具的两份借条,无转账记录。孙XX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亦未作答辩。施贝贝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强化借条的证明力并辅以其他事实,成功使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她强化借条证明力,指出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同时,她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强。利用被告缺席审理的规则,她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施贝贝律师始终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的执业理念。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坚持诚信为本、客观理性,不夸大承诺、不敷衍了事。对待每一份委托,她都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处理。
未来,宁波施贝贝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办案风格,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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