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池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属于非婚生子女,一直由母亲抚养。其父亲与母亲曾签订协议,约定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然而自2022年9月起,父亲无故拖欠抚养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为保障池某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开支,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赵瑞宁已在法律领域积累了一定经验。
执业至今,赵瑞宁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深耕,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她迅速展开行动。她深知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追索在法律实践中存在诸多挑战,不仅涉及法律规定的适用,还可能面临情理方面的纠葛。
赵瑞宁律师提出几个核心观点。首先,依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被抚养权,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为案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双方已书面约定了抚养费标准,被告拒不支付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协议约定。再者,抚养费用于孩子的日常生活、医疗、教育支出,属于生存性权益,应予以优先保护。
在办案过程中,赵瑞宁秉持着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她没有盲目地追求诉讼的胜利,而是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结合。她积极与被告沟通,向其阐明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后果,同时也从情理的角度让被告认识到对孩子应尽的责任。
经过赵瑞宁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被告需一次性支付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拖欠的抚养费32000元;自2024年起至孩子18周岁止,每年分两次支付抚养费,每次12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赵瑞宁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她以实际行动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业界的良好口碑。她用专业化解了纠纷,用责任守护了权益,用结果赢得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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