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很多人认为一旦被控有罪,那结果似乎就已经注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个看似板上钉钉的罪名,也许会因为证据的瑕疵、程序的漏洞而出现转机。这种看法,在杨龙律师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杨龙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当初选择进入法律领域,是因为他对法律的公平正义有着执着的追求。在西南政法大学的课堂上,那些精彩的案例分析和激烈的学术讨论,让他深深着迷,也让他坚定了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杨龙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在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控方指控余X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是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X实施了指控行为。杨龙抓住这一关键,在辩护中重点强调证据不足,最终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他还认为,构罪要件的符合性至关重要。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安机关指控陈某某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但杨龙通过查阅卷宗材料,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工作方法上,杨龙注重全面细致地了解案件。在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他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案件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同时,他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笔录、价格鉴定意见书、被害人陈述、谅解书等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
杨龙坚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2017年开始执业后,他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在执业生涯中,他也遇到过挑战。曾经有一个复杂的建设工程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但他没有退缩,而是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胜诉。
以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为例,杨龙在一审阶段就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余X不服判决上诉后,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审中,杨龙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余X再次上诉后,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在再次重审时,杨龙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X的起诉。
如今,杨龙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就是要在这道防线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将继续秉持专业和敬业的态度,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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