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的房屋被纳入某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依法履行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就被强制拆除。他想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某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却不知从何下手,卡在了如何固定违法事实和明确责任主体上。
大多数人会以为只要有房屋被拆的事实就能确认强拆违法。但实际上,仅有房屋被拆的事实远远不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无法明确责任主体,难以让政府承担强拆的法律责任。网上查到的说法是直接起诉所有相关部门,但这样做没有区分各部门的职能与行为关联性,可能导致诉求不明确,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的曹博律师接手后,把这个问题拆成了四个独立的小问题:一是如何固定违法事实,锁定责任主体;二是怎样精准法律论证,击破被告抗辩;三是如何明确诉讼请求,厘清责任边界;四是怎样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只有逐一解决这些小问题,才能全面解决确认强拆违法这一核心问题。
为解决第一个问题,曹博律师梳理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报警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明确某县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应承担强拆行为的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针对政府“房屋系施工中误拆、属安全隐患处置”的抗辩,曹博律师清晰阐述征收程序违法、强拆无法律依据的核心观点,获法院采纳。明确了责任和反驳了抗辩后,接着就要解决诉讼请求和责任边界问题。曹博律师区分三被告的职能与行为关联性,精准主张县政府承担强拆主体责任。成功确认强拆违法后,就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某县人民政府对王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驳回王某对县住建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县人民政府承担。曹博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处理征地拆迁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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