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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款清收时,不少企业会选择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来快速回款。但一旦出现主体错误、协议瑕疵等问题,法院就会驳回申请,使前期努力付诸东流,债权陷入“悬空”状态。本案中,原告企业与被告就6万元货款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还申请了法院司法确认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然而,因主体信息存在瑕疵,法院依法驳回了司法确认申请,企业面临调解协议失效、回款无保障的危机。
臧存良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执业第X年遇到了此案。面对司法确认被驳回、程序失效、债权悬空的紧急局面,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精准定位驳回原因,他迅速核查合同、送货、对账、交易主体信息,明确问题症结在于主体错误,为后续纠错指明了方向。接着,他为企业提供完整补救方案,向企业明确告知救济路径,可重新调解、变更主体后再次申请司法确认,也可直接提起诉讼,确保债权不受程序影响。
在处理案件时,臧存良律师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他规范调解协议条款,重新完善还款计划、加速到期条款、逾期利息计算标准(LPR4倍),让债权再次具备强制执行力。并且全程把控程序风险,从主体资格、协议内容、法院流程全流程审核,避免因程序细节再次被驳回。
臧存良律师长期认为,合同中的主体信息等内容属于高频漏洞。在他的专业处理下,虽然本次司法确认被驳回,但企业的6万元债权并未丧失,可快速重启合法程序实现回款。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企业在进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时,仔细核对主体信息和协议条款,避免出现类似的程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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