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十六万余元,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原来,事故中被告B驾驶货车掉头与原告A小车相撞,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B全责,原告A鉴定为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上诉理由有二:一是一审未扣除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费用,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与司法解释规定;二是一审错误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A母亲是退休人员有退休金,不属于无生活来源被扶养人。
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杨海燕律师接手二审委托后,仔细研读各类材料,精准锁定一审两大错误。二审庭审中,杨海燕律师提交清晰法律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超医保费用可扣除,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明确被扶养人法定条件。她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退休证明、养老金领取记录等证据,严谨论证一审错误,请求二审改判。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海燕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超医保费用应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母亲有退休工资不予支持。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减少数万元。
普法提醒:在保险理赔中,大家要关注超医保费用扣除问题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认定条件。遇到类似纠纷,仔细研读保险合同和相关司法解释,保留好各类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复盘结语:本案一审因两项法律适用错误让保险公司多赔。杨海燕律师在二审中,快速定位关键错误,凭借权威的法律依据和高效的证据运用,展开严谨论证。她对司法解释条文的熟练运用,以及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改判,为保险公司实现减损,展现出其在保险纠纷二审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纠错能力。
生鲜食材长期供货却遭遇欠款难题,被告还注销店铺逃避债务。普通个体经营者原告A在维权无门时,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杨海燕律师出手相助,最终让原告A全额追回货款本息。这其中的曲折过程是怎样的呢?
原告A长期给被告B经营的餐饮店铺供应生鲜食材,累计供货数万余元,被告B支付少量货款后,尚欠两万余元拒不支付,还注销店铺逃避债务。原告A缺乏法律经验,催收欠款无门。
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杨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她明确虽店铺注销,但经营者被告B仍需承担付款责任;固定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结算记录、转账凭证等全部证据;准确计算货款本金及合法逾期利息,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张按LPR上浮50%计算逾期违约金。
杨海燕律师依法起诉,庭审中被告B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杨海燕律师当庭完整陈述案件事实,论证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合法、供货事实明确、欠款金额确定,被告B注销店铺不能免除付款责任,逾期付款应担责。法院采信其观点,作出缺席判决,支持原告A全部诉求,被告B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普法提醒:在商业交易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电子记录也可作为证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原经营者仍要对经营债务负责。遇到欠款纠纷,要及时固定证据,按法律规定主张逾期利息。
复盘结语:本案难点在于被告注销主体逃债且无书面合同、证据零散。杨海燕律师精准识别被告逃债行为,穿透主体追责。通过各类记录完整还原交易事实,熟练运用司法解释主张合法利息。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她完整举证陈述,确保胜诉。她以专业服务帮助普通个体经营者追回货款,彰显了守护民生权益和诚信交易的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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