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严某与被告夏某存在近500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此前法院已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夏某需支付原告转让款450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但执行程序终结时原告仅受偿10679.36元。夏某联合吴某、王某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案涉房屋以68万元价格出售给王某。原告认为三被告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诉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夏某名下。律师杨福介入后,首先开始仔细审查三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的相关证据。
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近百件案件。他始终秉持“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耕多年。在本案中,他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过公司的股权投资架构搭建、合同文本审核修订等工作,这使得他在审查案件时有着更敏锐的商业思维和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他还曾任职于财险公司,对各类纠纷中的证据审查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审查三被告借款证据时,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对每一笔借款的转账记录、利息支付凭证等进行了细致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最终,法院判决夏某与王某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王某需将案涉房屋恢复登记至夏某名下,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夏某、王某负担。在开庭前,杨福律师补充提交了向案外人朱某调查的笔录,进一步证明了三被告主张的借款存在问题。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三被告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利益的行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杨福律师处理此类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全面审查合同相关证据,再深入调查借款等关键事实的方法。他会仔细比对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疑点。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家庭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以及公司法务领域。在面对债务人通过多种手段逃废债的复杂案件时,他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连续作战,精准打击,为当事人清除执行障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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